2022年3月24日,学校在南岸校区明德楼306会议室召开了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唐伯明校长、周建庭副校长,研究生院、校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发规处、财务处、土木学院、河海学院、交运学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周建庭副校长主持。
会上研究生院副院长杜嘉传达了教学司[2022]4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号)文件精神。
研究生院院长刘明维介绍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招生计划分配划线方案以及招生领导小组审定2022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要求各招生学院尽快制定复试工作方案、防控方案、调剂细则,上报学校审核后公布;二级学院纪委要对整个流程全程监督;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要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各单位应明确相应责任,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与会领导就2022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进行了交流发言。
周建庭副校长指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2022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学院要召开专门的专题会,传达会议精神,将各单位、个环节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梳理复试环节流程主动排查、精准实别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制定对应风险隐患台账,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经验主义”。加强监督、严格规范复试流程及复试试题保密。
唐伯明校长强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至关重要,各部门、学院要进一步提高站位、认真组织、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加强面试专家导师遴选、培训和警示教育,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特别是新学院、新岗位人员务必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确保公平、公正、科学进行研招复试工作。唐伯明校长指出,各部门、学院要积极配合、协同联动,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