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工作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具体组织实施。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数量
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以下简称专区)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
专区奖励数量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专区评奖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一)全规办受理二级管理单位的集中申报、审核和推荐,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二级管理单位包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教育部直属单位等的科研管理部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教育局。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地方高校、地方教育科研院所、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等的申报。
(二)专区评奖首次面向香港、澳门地区开放,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专区评奖采取限额申报,我校推荐申报的限额数量待市教科院分配后另行通知。
申报安排
时间 |
申报安排 |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
申报者于2025年10月30日前,填写《“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连同申报成果、证明材料等交至人文社科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wsk@cqjtu.edu.cn。 |
2025年10月31日——11月4日 |
人文社科中心在汇总各学院的推荐申报材料后,将及时组织专家开展匿名评审推荐。 |
2025年11月5日 |
获得推荐申报资格的申请人将最终确定的《专区申报评审表》的WORD版和加盖学校公章的PDF版、成果及佐证材料的PDF版提交至人文社科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wsk@cqjtu.edu.cn。(所需纸质版份数另行通知) |
1.待重庆市教科院正式发布通知后,申报日程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细分时间节点,届时另行通知。 2.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 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专区评奖采取网上申报。全规办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评奖申报系统为专区评奖申报的网络平台。系统于2025年10月20日9时开放,申报限额和申报流程详见系统说明。
(二)申报者访问(无需登录)全规办评奖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下载网址:https://202.205.185.227/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申报者将《专区申报评审表》的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成果及佐证材料的PDF版于11月5日前提交至人文社科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wsk@cqjtu.edu.cn。中心将11月6日前提交给二级管理单位(市教科院)。申报者个人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二级管理单位(市教科院)须按照申报限额,完成对申报成果的推荐,并对推荐材料进行第一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二级管理单位须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重点:1.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成果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推荐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推荐资格。
(五)全规办对各二级管理单位(市教科院)报送的推荐材料依据申报要求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通过评奖申报系统向各二级管理单位反馈,由各单位进行第二轮公示并核查,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推荐材料由全规办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纸质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中心(明德楼A603)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wsk@cqjtu.edu.cn
联系电话:62802072(何老师、胡老师)
人文社科中心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