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贯彻落实《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教育部决定启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 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 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 15 .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 .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 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详见“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通知”。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 ”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奖励数量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接受香港、澳门高校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申报的限额数量待市教委分配后另行通知。各申报校属单位根据分配名额,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规范申报程序,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所推荐的申报成果不超过3项(含3项),其他学院推荐申报的成果限定在2项内。
四、申报安排
时间 |
申报安排 |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9日 |
申报者填写《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连同申报成果、证明材料等交至所在学院。 各学院认真审核把关,并组织专家开展论证评审,并于2025年11月9日前,将拟推荐申报材料做出排序,并将申报限额内的成果材料及专家评审意见等一并提交至人文社科中心,申报成果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wsk@cqjtu.edu.cn。 |
2025年11月10日——11月16日 |
人文社科中心在汇总各学院的推荐申报材料后,将及时组织专家开展匿名评审推荐。 |
2025年11月17日--11月22日 |
对最终获得推荐上报的成果在人文社科研究中心网站公示5天。 获得推荐申报资格的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完成纸质版申报材料的装订工作。 |
2025年11月23日 |
公示期内无异议,获得推荐申报资格的申请人将最终确定的申报材料和《申报评审表》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人文社科中心。 |
2025年11月24日 |
人文社科中心上传本单位所有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在线审核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确认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评审表纸质件及其他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市教委。 |
1.待重庆市教委发布正式通知后,申报日程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细分时间节点,届时另行通知。 2.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 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
注意事项: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WPS和苹果Mac版Word。
2. 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
3. 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4. 申报评审表填写完毕后,需交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个人用户没有上传权限,因此无需为此注册或登录个人账户。
5.有关具体申报问题见《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2),请在申报前务必认真查阅,特别注意各类申报成果各自申报要求。
六、最终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下载网址: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一)申报材料
1.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doc格式)、申报成果、证明材料。
2.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9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纸质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中心(明德楼A603)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wsk@cqjtu.edu.cn
联系电话:62802072(何老师、胡老师)
人文社科中心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