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当前位置: 新闻首页 >> 招生就业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关于开展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年度大学生创业人物”评选的通知

日期:2021年11月03日 10:59 作者:招生就业处 来源:招生就业处 点击率: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营造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选树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引导和支持更多的交大学子积极投身创业实践,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拟开展2021年“年度大学生创业人物”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

二、活动目的及激励举措

1.通过推荐、自荐、评选、展示和传播“年度大学生创业人物”的榜样力量,引导我校大学生对自身职业规划和创业实践进行思考,积极投身创业实践。

2.颁发校级奖励证书。

3.成功入选“年度大学生创业人物”,在创业基金资助、创业园区入驻、创业项目校外推荐等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范围

重庆交通大学在校(或2021年6月毕业)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研究生、博士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

1.注册企业开展创业实践;

2.以学校创业基金项目、大创实践项目、创业工作室等方式组织团队开展创业实践且产生经营经济效益。

四、评选数量

数量不限,择优确定

五、产生方式

1.自荐: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创业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初审: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相关资质,择优推荐。

3.评选委员会评定:汇总各学院推荐情况,评选年度创业人物建议名单后,公示3天,无异议行文表彰、颁发证书及奖励。

六、提交材料

1.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年度大学生创业人物”自荐表。(见附件)

2.候选人简介。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参与或经历的重大事件等,字数在200字左右。

3.候选人事迹材料。内容包括候选人自主创业典型事迹,经营、管理创业团队的成功做法,参加公益活动等有关情况等,字数在2000字以内。

4.电子照片。一张免冠证件照(红底),两张工作照(正面免冠)并配以文字说明。

5.候选人创业建言献策。创业大学生用精辟等语言书写创业过程中的所思所想,积极为解决当代大学生创业所存在等问题建言献策,更好地促进形成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等良好氛围,进一步带动更多青年积极投身创业实践。

七、评选要求

1.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中午12点。

2.材料纸质版汇总提交到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第一教学楼二楼216室),电子文档提交请申请加入QQ群(706572326)后报送。(主题为:【创业人物评选】学院名称+候选人名称)。

3.联系人:童老师 李老师 电话:62652656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日


分享:

编辑:黎昱睿

审核人:陆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