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3日,武汉海事法院与长江海商法学会在武汉共同举办“推进内河航运立法专题研讨会”。会议汇聚了全国司法系统、行政部门、高校、航运企业及律师行业的代表,旨在围绕内河航运立法的核心议题展开深入探讨,为推动我国内河航运法治化进程凝聚智慧。全国人大代表王琼,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院长、教授盛进路,武汉理工大学教授汪炜,围绕内河航运法治化建设、内河航运运行实践、内河航道内沉船打捞费用的实现作主旨发言。

当前,我国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对法治保障提出迫切需求,而专门立法的相对缺失已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与会专家就内河航运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基本原则与核心内容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形成广泛共识。大家一致认为,加快内河航运立法、填补法律空白是当前的紧迫任务。立法工作需注重与《民法典》《海商法》等现有法律的有效衔接,同时构建符合内河航运特殊性的科学制度框架。
会上,盛进路从内河航运运行实践出发,指出随着内河航运运行强度、密度与关联度的同步提升,航行安全成为系统性秩序问题,现有法律制度依赖行政规则和行业惯例,稳定性、可预期性不足。为此,立法需回应四大现实需求:一是安全治理理念上重视“过程性风险”的制度回应,实现从事后归责转向过程治理的自然延伸;二是通过系统性制度整合,解决跨领域运输的责任认定与法律适用衔接问题;三是应对技术变革,使法律制度具备适度的前瞻性和弹性;四是为司法裁判准确把握航运运行规律,提高裁判结果的可预期性与一致性,形成司法与航运主体规范运行间的良性互动。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在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与会代表的发言,并要求调研组认真梳理研讨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内河航运立法研究的务实举措,为完善国家航运法律体系提供坚实的实践与理论支撑。
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群星,湖北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法院党组成员徐劲,全国人大代表王琼,湖北省人大代表宫步坦,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北海海事法院、南京海事法院以及涉长江海事行政机关、高校教授、律师、企事业单位代表等4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