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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重庆交通大学建校75周年书画摄影展的征稿通知

日期:2026年03月18日 09:57 作者:宣传部 来源:宣传部 点击率:

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海内外校友:

2026年,重庆交通大学将迎来建校75周年华诞。75载栉风沐雨,学校始终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同向同行,在服务交通强国、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作出了积极贡献,孕育并传承了以“两路”精神为代表的宝贵精神财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传承弘扬“两路”精神,系统展示学校办学成就、文化积淀和精神品格,凝聚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快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奋进力量,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重庆交通大学建校75周年书画摄影展。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及广大校友公开征集优秀作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主题

“七十五载·光影见证”——重庆交通大学建校75周年书画摄影展。以艺术创作形式回顾学校发展历程,展现学校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形成的精神追求与文化品格,集中展示新时代学校改革发展取得的重要成果,展现师生校友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内涵,营造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智慧城市学院

协办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工会、离退休工作处、产学研处(校联办)、科学城学院、校团委、各相关协会社团

三、征稿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工、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离退休教职工、海内外校友。

四、作品类别与内容要求

(一)作品类别

书法类: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等,书体不限。

绘画类: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版画等。

摄影类:纪实摄影、风光摄影、人文摄影、创意摄影等。

(二)内容要求

作品应紧扣展览主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立意高远、格调健康,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创作:

1.学校发展历程及重要历史节点。

2.校园风貌与标志性建筑。

3.教学科研、工程实践及社会服务场景。

4.师生学习、工作、科研与生活风采。

5.“两路”精神的时代内涵及其在学校办学实践中的生动体现。

6.校训精神、大学文化与新时代使命担当。

7.校友风采及校友与母校的情感联结。

作品须为原创,主题鲜明,风格健康,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能够体现学校文化特质,具备较好的展示与传播价值。

五、报送要求

(一)原创与版权要求

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未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者须对作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发生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投稿即视为作者同意,学校拥有对投稿作品在非商业用途范围内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印刷出版、网络传播、宣传资料制作等),用于校庆及相关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在使用时将注明作者姓名,并尊重作者的署名权。

(二)报送数量要求

每位作者原则上限报作品不超过3件,其中摄影类作品如为组照,限6幅以内,每组按1件作品计。

(三)作品规格与技术要求

书画类作品:原则上不小于四尺整纸,竖幅、横幅均可,需便于统一装裱与展示;

摄影类作品: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色彩模式为RGB,单幅图片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不得添加边框、水印或签名。

(四)报送方式

1.在校学生

(1)南岸校区在校学生:书画类纸质作品直接报送至南岸校区明德楼511党委宣传部办公室;摄影类电子作品发送至报送邮箱:542245630@qq.com。

(2)科学城校区在校学生:书画类作品提交至科学城校区学生活动中心629新闻社办公室,联系电话18325235743,由科学城学院完成汇总整理后,统一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摄影类电子作品发送至报送邮箱:542245630@qq.com。

2.在职教职工

校内教师所有作品以校属各单位为报送单位,由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教职工作品的收集、汇总工作,完成后统一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3.离退休教职工

离退休教职工所有作品以离退休工作处为统一报送单位,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全校离退休教职工作品的收集、汇总工作,完成后统一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4.海内外校友

海内外校友所有作品以产学研处(校联办)为统一报送单位,由产学研处(校联办)负责所有海内外校友作品的收集、汇总工作,完成后统一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五)信息填写要求

每件作品须随附作品信息表,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学院)、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创作时间、简要说明(100字以内)。书画作品须附带纸质作品信息表。

六、时间安排

征稿截至时间:2026年5月31日;

作品评审:2026年6-7月;

集中布展与展出:校庆期间。

具体时间节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七、评审、评奖与展示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入展作品,并视作品数量和质量设置相应奖项。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书法类、绘画类、摄影类各1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

获奖及入展作品均颁发证书。

(二)展示方式

入展作品将统一装裱,在校内集中展出,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线上展示。部分优秀作品将作为学校文化建设成果予以留存,用于校庆宣传、画册编印及相关文化传播与展示载体,进一步发挥育人功能。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5223003947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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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玉峰

审核人:叶勇 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