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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下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日期:2025年12月23日 15:13 作者:财务处 来源:财务处 点击率:

各位教职工:

现将2025年下半年提取公积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广大教职工知悉了解并按需办理(通知内容中红色及加粗字体请仔细阅读)。

一、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01月07日。

二、办理流程

公积金提取提供线上办理线下办理两种方式。

(一)线上办理

职工已开通在线提取并申报婚姻信息非首次提取公积金还贷且贷款银行为可协查银行(详见注意事项第一点)可直接在微信小程序“重庆公积金”线上办理提取公积金,无需线下提交资料。

线上办理流程:微信小程序搜索“重庆公积金”—业务办理—登录—还贷提取—同意协议—选择贷款方式—输入提取金额并确定—提取成功即时到账)。一年内仅可提取一次公积金,如提示“职工在202X年-XX月-XX日办理过【购房还贷提取】”,需等待提取满一年后方可再次提取。

(二)线下办理

个人办理:职工本人到重庆市公积金中心进行线下办理。

学校统一办理:只能对贷款银行为可协查银行(详见注意事项第一点)的公积金提取进行统一办理。职工需填报提取申请,线下提交资料。具体流程如下:

1.系统登录

登录校内财务信息与管理服务平台(zzbz.cqjtu.edu.cn),可通过今日校园App扫码或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2.操作步骤

登录成功后,选择页面右下侧“公积金业务办理”。该功能由个人信息查询(公积金)、公积金提取申请组成。

(1)首先通过个人信息查询核对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若信息核对无误,直接进入公积金提取申请模块。

若信息核对有误,可在线修改。在线修改可修改绑定手机号码和是否为公贷两项。是否公贷项目若选择“是”,则只能还公积金贷款,选择“否”,则只能还商业贷款,请根据自身贷款情况确定。修改完成后进入公积金提取申请模块。

(2)公积金提取申请

请按个人贷款信息进行分类提取申请,申请完成后,打印提取单(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打印),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签名,将提取单及其他所需资料提交到财务处预算管理科105办公室

3.该套房屋为首次提取的请在学校财务处网站下载全款及商贷提取要件和约定提取要件、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的汇总等文件,根据自身房屋信息(重庆市内、市外、新房、二手房等)提供相应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另请注意贷款银行:可协查银行与不可协查银行首次提取所需资料的区别。

4.该套房屋非首次提取的仅需提供:(1)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2)最近一年内含贷款账号的银行还款凭据原件。

三、注意事项

1.可协查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重庆银行、重庆农商行、三峡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

2.个人婚姻信息申报

按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2022年7月起每位教职工需进行个人婚姻信息申报,还未申报的教职工请尽快登录重庆公积金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

个人婚姻信息申报成功后,提取时婚姻信息未发生变更的,不再重复申报,无须打印个人婚姻情况表,也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婚姻信息发生变更和未申报婚姻信息的教职工可在微信小程序“重庆公积金”-业务办理-婚姻信息申报中进行办理,线上不支持办理可选择线下办理,需按要求填写婚姻信息,印职工个人婚姻情况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包含:未婚提供单身声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婚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丧偶提供原结婚证及死亡证明)

是否申报过婚姻信息可在微信公积金小程序“申报业务查询”模块中查看。

3.公积金中心于2021年起开通公贷、商贷约定提取业务,即在2021年1月1日起提取过公积金,并开通在线提取功能的教职工可在微信公众号—“重庆公积金中心”—“业务办理”—“公贷约定提取签约”—“商贷提取信息在线申报”—“商贷约定提取签约”中自助办理。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公贷约定提取:https://mp.weixin.qq.com/s/Tl9NH2t4Qp34OvsiKkZ9yw

商贷约定提取:https://mp.weixin.qq.com/s/AU0J4cqEVwelkI-NojhtmA

4.咨询电话:

财务处预算管理科:023-62789085

住房公积金南岸办事处:023-62836257 / 62387576

财务处预算管理科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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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黎昱睿

审核人:叶勇 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