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组: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和重庆交通大学校内专项课题立项协议的要求,现将该课题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方式
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文社科中心组织鉴定。
二、结题范围
2024年及以前立项校内专项课题。
三、结题要求
本课题结题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决策建议:需获得校领导肯定性批示。
2.工作方案:方案需已应用于实践,并取得显著成效,且有相关单位应用证明。
3.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重庆交通大学”。
重点课题需发表与党建工作主题相关的论文两篇及以上,其中至少一篇为中文核心;一般课题需公开发表一篇及以上论文。
四、结题程序
1.各课题组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结题纸质材料3套报送人文社科中心。
2.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
(2)研究成果(决策建议、工作方案、相关论文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
五、补充说明
原则上不得延期结题,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题任务的,应于2025年11月30日前提出书面变更说明,并将课题负责人签字后的纸质说明书交至人文社科中心。
联 系 人:何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62802072
办 公 室:明德楼603
重庆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重庆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
重庆交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人文社科中心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