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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年02月13日 10:34 作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点击率: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外函〔2025〕1号)精神,现就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等方式进行选拔。留学基金委陆续公布了2025年项目选派办法,具体项目、申报条件、选派办法等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各项目专栏内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并上传附件,在校内截止时间前按照附件1中“应提交的材料清单”准备好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四教207)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拟推荐人员名单并报学校同意后上报。

三、注意事项

(一)面上项目、硕博项目等大多数公派出国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拟申请项目简章,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结果公布日期和留学资格有效期之间。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受理机构应选择“重庆市教委。市教委审核时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三)纸质材料应以最终在系统内提交的版本为准,确保纸质材料右下角编号与系统校验码一致。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宣传、推荐工作,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优秀在校学生积极申报,引导申请人根据国家及重庆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进行申报。

(二)积极申报“项目制”留学项目。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以“项目制”方式支持国家公派留学,鼓励紧密结合国家战略、教育强市建设、以及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依托学校优势特色,组织申报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及以项目制实施的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促进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等。

(三)做好相关审查审核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请人的审查审核等工作,对个人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身心健康及政治素质等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符合要求。

(四)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在申请人获得录取资格后,应合理安排其工作和学业,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组织行前集训,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方面的教育;派出后加强指导、联系和检查,协助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确保留学效益。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五)加强行前教育培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录取人员行前培训工作,积极协助人员参加国家和重庆“平安留学”培训会,提升留学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心理调适能力等,帮助出国留学人员实现“平安留学”。

五、校内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刘霄龙、罗慰蓝

电话:62652670,邮箱:waiban@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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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玉峰

审核人: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