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渝教财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按照《重庆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依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并公示,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1.重庆交通大学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认定名单(见附件1)
2.重庆交通大学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生认定名单(见附件2)
三、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7日—9月30日
四、公示情况受理
若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部(处)、校纪检监察室提出。
学生工作部(处):万老师 62652737
纪检监察室:郭老师 62652747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