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度新专业申报评议
结果公示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重庆交通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优化调整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经学院积极申报,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并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一致同意新设置智能建造、智慧水利、智能制造工程等3个新工科专业,同意申报土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交通管理、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风景园林、材料科学与工程、经济学等9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同意将材料物理专业学位授予门类由理学调整为工学。现对新专业申报材料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一周(从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日止)。
公示期间,若对申报情况存在疑问或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向学校教务处或纪检监察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举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纪检监察室:62652747,jwjcc@cqjtu.edu.cn
教 务 处:62789102,284932320@qq.com
附件:
1.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度新专业申报汇总表
2.新设置专业《申请表》及《论证报告》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
4.调整学位授予门类《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