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巩固语言文字工作实践成果,充分展示语言文字工作推广成效,以激励语言文字工作者积极开展学术研究,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决定举办重庆市第二届语言文字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市从事语言文字相关研究、教育教学、传播传媒、测试评价、公共服务等行业的相关人员。
二、论文要求
(一)主题鲜明、内容积极、逻辑清晰、形式规范、结构严谨,科研成果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且未公开发表。
(二)文字、图标规范清晰。每篇论文字数不超过6000字,署名作者不超过3人。
(三)论文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向所在部门或学院提出申报,并向教务处(语委办)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推荐,不接受个人形式的报送。
(二)各推荐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单位和个人要对所推荐的论文负责,严格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三)各部门或学院统一向教务处(语委办)报送申报材料,加盖论文作者工作单位公章。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每篇论文电子稿以“重庆交通大学+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命名(论文格式见附件1),论文正文电子稿中不再出现作者单位,姓名。同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语委办),连同参评论文以压缩包形式(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252314465@qq.com。
(二)报送时间:2021年9月8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论文评选及推荐
(一)教务处(语委办)择优推荐6篇论文参加重庆市语言文字论文评选。
(二)市语委、市教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文评选,论文获奖名额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62652437
附件:1.论文格式模板
2.重庆市第二届语言文字论文评选活动汇总表
教务处(语委办)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