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部署,现决定开展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题科研项目结题清理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清理范围
2018年及以往立项未完成结项(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2019年立项已完成研究任务达到结项条件的项目,采取集中结项。
二、结题基本条件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专题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9月修订)》相关规定,各类别项目结项基本条件如下:
1.重点项目。公开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北大核心期刊),或以相近研究内容获得省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立项资助,或有1项对策建议获厅局级以上单位(本校除外)肯定性批示或采纳。研究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于鉴定:(1)立项后在CSSCI期刊或国内权威期刊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论文1篇;(2)立项后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市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3)立项后以相近研究内容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立项资助。
2.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结项条件:公开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论文2篇,或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有1项对策建议获校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青年项目结题条件:公开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论文1篇,或有1项对策建议获校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研究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免于鉴定:(1)立项后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论文2篇(青年项目1篇),或CSSCI期刊、国内权威期刊发表发表与研究内容相一致的论文1篇;(2)立项后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市级领导肯定性批示;(3)立项后以相近研究内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立项资助。
三、工作安排
1.项目组如实填写《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1》),并按照结题报告书、项目协议书、研究报告、支撑成果的顺序进行装订成册(1份)。
2.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负责对结项材料进行初审,对研究成果严重偏离《项目申请书》拟定的研究内容及要求,或没有达到结项基本条件的,不予评审结项。
3.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项评审。
四、其他要求
纸质材料于2020年12月25-27日提交到南岸校区第二教学楼20221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8883113966;QQ:359984287)。
附件:重庆交通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结题报告书
重庆交通大学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