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鼓励高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渝教办函〔2020〕100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0〕154号)、《重庆交通大学短期科研助理聘用实施办法》(交大〔2020〕137号)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拟聘任短期科研助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从2020年8月17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异议受理地点: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招生就业处、科技处、纪检监察室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重庆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科技处、纪检监察室(40007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生就业处卜老师:023-62652496 13618292724
科技处黄老师:023-62652452 15902325360
纪检监察室谢老师:023-62652747 15922601603
附件:
1. 重庆交通大学拟聘任短期科研助理人员名单
重庆交通大学短期科研助理聘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