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1日上午,校党委常务委员会在南岸校区明德楼506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第24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重庆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及市发改委《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及下一步经济工作建议的汇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指出,市政府十三次全会盘点总结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研判了当前经济形势,安排部署四季度经济工作,对学校推进全面工作目标任务提供了重要遵循。会议要求:一是要着力建平台、强主体、优生态、聚人才,融入服务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等创新平台建设,积极融入参与交通强市战略,赋能全市科技创新。二是要积极动员专家教授参与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和碳达峰总体行动方案,依托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助力生态保护修复,助力全市“双碳”工作。三是要充分调动学院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千方百计着力拓宽学生就业渠道,努力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和学生就业率。四是对上一轮学科建设情况全面总结,以优势学科培育为目标,拿出学校新一轮学科建设整体推进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五是要花大力气、下大决心有力推进本科专业优化调整,持续推动专业改造升级见实效。六是要进一步扎实做好细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尤其是校庆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稳定的大排查、大整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会议审定了《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中共重庆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定期会商工作实施办法》。会议原则同意校党政办和纪检监察室提交的《中共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中共重庆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定期会商工作实施办法》,按常委会意见修改后按程序印发实施。会议强调,党委纪委定期会商是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重要实践,是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融汇贯通、同向发力的有益探索,要深刻认识定期会商的重要性。会议要求:一是要各司其职、担当作为,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充分发挥定期会商的相互支持作用。二是校党委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三是校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配合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会议专题研究了科技创新和科研管理工作。会议原则同意校长办公会提交的《重庆交通大学进一步加强科研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重庆交通大学关于贯彻落实科技放管服的二十条措施》《重庆交通大学“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重庆交通大学国家级项目培育实施办法(试行)》《重庆交通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实施办法(试行)》《重庆交通大学国家级科研平台重点支持办法(试行)》《重庆交通大学加快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指导意见》《重庆交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试行)》《重庆交通大学高层次人才激励性报酬发放管理办法(修订)》《重庆交通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按常委会意见修改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会议指出,深化科技改革,释放创新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中央高度重视的事,也是巡视审计指出要整改的事项,系列文件从人、财、物的保障,从学科、平台、队伍的优化上,基本上形成了一体化的制度保障。会议要求:一是要结合9月29日学校科技创新大会的讲话精神,把系列制度向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学院、科研机构层层传达,引导广大科研管理者、专家教授深入领会,把握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要联动起来,聚焦目标,带头抓落实,用好系列制度,一步一个脚印,全面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为人才培养、学科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经费立项、配套的各类项目过程管理,严把质量,不断提高项目产出实效。
会议审定了学校“三重一大”、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学校2020年绩效工资结算分配方案、学校2022年人才招聘计划、学校公务出差差旅费管理办法、学校党委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知园小区物管等有关事宜。会议还研究了干部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
会议由党委书记李天安主持,在家校党委常委出席了会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