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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01月08日 16:57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点击率:

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交大高教〔2020〕1号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重庆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9〕2号),努力实现《重庆市高等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的目标任务,结合学校《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交大〔2019〕118号),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践导向”原则和“先进性、创新性、针对性、实践性”要求,围绕素质教育、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模式改革等重点领域,制订《2020年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依据指南进行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 

校级教改项目按选题价值、研究基础和研究属性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委托项目等类别。

(一)重大项目

研究内容针对学校层面教育教学体制机制、育人体系、管理模式等重大问题,对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影响,能形成供学校决策参考、实践指导的实施方案的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

(二)重点项目

研究内容针对人才培养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突出的创新性,具有明显的高水平教学成果价值的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三)一般项目

以解决教育教学具体问题为目标,通过改革实践与效果评价形成具体应用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实践周期短、受益面相对较小的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

(四)委托项目

针对学校或部门教育教学中急需解决的专项问题,研究成果直接为委托方服务或提供问题解决方案。

二、立项范围与数量

围绕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实践,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拟依据2020年“申报指南”立项100项研究项目。未列入“申报指南”范围的也可申报,但必须具有较高的选题研究价值。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者原则上应是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教辅和管理人员。重大项目申报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丰富的教学改革与实践经验,选题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重点项目申报者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选题具备实践研究基础。

(二)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主持2项或以上项目,重大项目可设两名主持人;项目主研人员同时参研教改项目不得超过3项。项目组成员职称、专业结构合理,人数适中,分工明确,在项目研究的起止年限内有充分的时间进行研究工作。

(三)有未结项的、被撤销立项的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的主持人此次不得申报教改项目;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申报;项目主持人已获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主持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校级教改项目管理贯彻“集中立项、分级管理、科学高效”的原则,建立学校、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三级责任制。项目由申报人申报,二级单位初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学校评选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结果。请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全面审核,并对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排序,高教所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项目申请书。

(二)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20年3月13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高教所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为:

1.《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文档一式1份;

2.《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纸质文档一式2份,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所在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请书”;

3.《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附件4)纸质文档一式5份,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所在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活页”。

联系电话:62652920(冯老师) 邮箱:gjs404@163.com

地址:第二教学楼20232办公室

附件:1.2020年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4.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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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黎昱睿

审核人:陆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