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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集中开展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的通知

日期:2019年11月05日 16:59 作者:科技处 来源:科技处 点击率:

校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下半年我校承担的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集中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11月10日至2019年11月29日接受结题材料申报,其他时间不再办理。

二、结题范围

2017年立项的课题、2017年以前立项的课题需参加本次集中结题。

三、结题条件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相关规定,申请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专著: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完成10万字以上的字稿,正式出版。暂未出版的附采用证明。

2.系列论文: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公开发表3篇以上同申报主题相同的论文,其中负责人至少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1篇论文;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等须公开发表2篇以上同申报主题相同的论文,其中负责人至少以第一作者1篇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核心期刊认定:南京大学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或北京大学版中文核心期刊)。

3.研究报告:2.5万字以上,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需证明材料):成果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关注;成果被厅局级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或写入文件。

研究成果在发表、出版、提交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XX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XX项目以及项目编号”等字样。未注明者不认定为该项目研究成果。

四、结题材料

满足以上结题条件者,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如下: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科技处网站下载);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XX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或《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

4.有变更事项的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科技处网站下载);

5.项目成果(出版的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按标号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市教委、项目依托单位社科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各留存一份):

五、其他

(一)我处负责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是否满足结题条件等进行严格把关。经审核满足结题条件的项目,可通过鉴定结项,鉴定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2人,其中半数以上由校外同行专家组成。评审专家需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分别签署明确的评审意见,并在结题报告书相应栏目签名同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因个人原因项目撤项者该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市教委及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2652451

科技处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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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黎昱睿

审核人:陆志荣